学院离退休职工离世后,由近亲属(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来学校领取抚恤金时,需履行如
下手续:
1、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领取:第
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
抚恤金才由第二顺序的人员领取。
2、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须同时到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须书面委
托其他到场继承人。
3、领取时,同一顺序继承人须协商一致,协商不成须提供人民法院关于分
割抚恤金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公证机关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同一顺序继承人须提供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人须在本手续签字,若出现抚恤金分割方面纠纷责任由领取人自行
承担。
[本文章最后由 jwj 于 2012-5-24 09: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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