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第十八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第十八届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结果日前揭晓,我院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第十八届“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由山东省总工会组织,根据《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个人)命名管理暂行办法》,经逐级推荐申报、评委实名投票、省总工会审核确定。最终,我院获得以上殊荣。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在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师德师风建设、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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