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院工会支付1.4万元,为在职职工投保2011年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
险,这是院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又一项重要措施。
该保险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为了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实施,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经济困难特别推出的一项保险,期限为一年,
保险费每人42元。其保险责任:参加了该保险的职工,因病住院的起付标准,
以及职工住院或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纳入统筹范围的医疗费,在基本
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自负的部分,互助保
险机构将按一定比例支付保障金。
2010年为因病住院的教职工办理赔付10余次,赔付总金额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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