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涉及到万千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所以这部法律的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学习了解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12月13日下午,院工会邀请我院的法律顾问、国贸系王中副教授对法律条文进行讲解辅导,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行了咨询座谈。

[本文章最后由 jwj 于 2007-12-14 15:51 编辑]

图片附件:07121413504929.jpg(2007-12-14 15:50, 37.8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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