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中一种或多种特殊疾
病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工会,并提供如下材
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互助保险证书原件。
3、互助保险协会认可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
住院病历(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检验报告
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等证明材料、医院结算单。以上材料复印件须
印有医院抬头且复印后加盖医院公章。
由工会工作人员帮助到中国职工互助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办理赔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