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以来,正常医疗秩序逐步恢复,群众就医需求得到释放,临床用血需求大幅增加,为应对防控时期全市血液供应紧张的情况,按照《关于做好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0]236号)中的有关要求,根据青岛市血站工作安排,学院定于9月3日(周四)下午在图书馆广场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希望大家积极践行“我健康,我献血,我自豪”的理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加献血活动。

一、献血时间:

9月3日(星期四)12:00—17:00

二、献血地点:

北校区图书馆广场

献血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401号)要求,做好献血场所的消毒管理,要求献血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通行码,测体温,避免人群聚集,保障献血者安全。

工会团委

2020年8月31日

附: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须知

1、身体健康,献血前一周无发烧、感冒或腹泻等身体不适,无服药;

2、女士不在怀孕期、哺乳期,不在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3、献血前不要熬夜,一般应保证6小时以上睡眠;

4、献血前不要空腹,但不要吃过多油腻食物,如肥肉、油饼等,献血前应当吃些清淡少油饮食,如稀饭、馒头和面包等;

5、献血当天不要饮酒;

6、携带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7、献血者需戴口罩,体温不超过37.3度,没有疫情相关的接触史、旅居史等。

(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用力压迫穿刺部位5-10分钟,以防穿刺部位渗血。如用弹力绷带压迫,请于10-15分钟摘掉。

2、为防止发生感染,请保护好穿刺部位,创可贴4小时后摘掉,24小时内穿刺部位不要沾水。

3、献血后多饮水或饮料将有助于血容量的补充。

4、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活动或从事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等危险工作或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5、献血后半小时内不要吸烟。

6、献血后若有疲劳或困倦感,属正常的生理反应,系情绪波动所致,不必担心,待情绪稳定或经适当休息后即可恢复。①:若有头晕现象,请立即就座或平卧休息,不要惊慌,休息片刻后即可恢复。②若穿刺部位出现局部青紫,为少量血液渗到皮下所致的皮下瘀斑,多因压迫不当所致,不要惊慌,24小时后患处可热敷,一般10天左右即可吸收恢复正常。

7、献血后血站进行A、B、O、AB、RH(-)血型鉴定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项目的检测。如经检测,您适合继续献血,我们将在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您,如您不适合继续献血,我们将在一个月内通过信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您。请按通知要求确定是否可以继续献血。

8、如您有不利于用血者健康与安全的情况在献血时未能说明,请于献血后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将对您捐献的血液进行适当处置。献血咨询电话:96606。

本站二维码
手机版